前幾天,一如往常的上學路上

我看見了他。

 

 

貌似近一年,我已經將近一年沒有看見他了。

明明學校那麼小還同為人管學院的同年級生,能那麼久沒見到人影,我都懷疑他是不是刻意躲我了呢。因為他們班的一些人,我隨便走在路上都能遇到好幾個。

 

我以為我忘記了。

想到上學期三下的時候,因為當上班代又忙於打工賺錢賺時數(畢業門檻需要旅遊業相關工作經驗)

充實得我都以為忘記了。

 

那天很不思議的,身為臉盲的我。對方明明戴著安全帽、明明很快速地就從我眼前消失。

太神奇了。

光憑那2秒鐘,我能確定就是他。

時間能讓人淡忘一切,但看來我還需要更多的時間。

 

這也不是第一次失戀了。

 

"這並不是初戀,而且每個人都曾失戀過,所以我能很快走出來。"我是這麼認為的。

我並不是能夠坦率說出自身痛苦的人。

即使很痛,真的很痛。我並不認為說出來就能夠暢快。

但昨天,我的大學好朋友失戀了。交往3年的男友向她提出分手。

她絕望、她生氣、她哭、她想挽回。原先只是傾聽者的我,也不禁快哭了。

她的自責她的悔恨她的不甘心,全都說到心坎裡。

 

我打從心底的難過起來。

 

第一次,我將那份失敗的心情說出來。很暢快地發洩出來。

我們倆互相安慰及宣洩,這還真是第一次。

這還真是第一次與朋友面對面、毫無保留地講出埋藏心底許久的真心話。

昨晚,毫無保留。然後,我又想起曾經最喜歡的部落格。

沒有原因,我想保留這份心情,這份回憶。

我決定開始像從前一樣,在網路上寫出最真實的自己、最青春的回憶。

 

那天看見他,"他還是一樣那麼受呢。"第一個想法是這個。

騙你的。

這是我對外的說法(笑)

"不曉得他有沒有認得我呢。"

"不曉得他過得好不好呢"

"還是一樣很可愛呢"

對,他真的是位很可愛的男孩子(笑)

現在的我,已經能夠坦率面對真正的心情。

他的確是我人生中目前曾經最喜歡、曾經有主動表示心意的人

所以可能需要再一點點時間才能夠放下他。

但總有一天能夠放下的,起碼我是這樣相信著。

 

 

 

 

你們呢?終於也放下了嗎?

我要轉型成為兩性作家(被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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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三三腐喵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